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办学思想、教育理念、培养目标、规格标准和教学模式的集中体现,是实施教学过程、开展教学改革和进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普洱学院的办学定位和突出区域性、民族性、开放性、综合性的特征,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特提出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学校《十二·五改革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教育部“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全面系统地制订体现专业特色和性质的人才培养方案。
2.以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3.主动适应国家桥头堡战略和云南省“两强一堡”战略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学科专业的教学要求,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要求。
2.指导性原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便教学管理、指导教师教学、学生学习。
3.规范性原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严格遵循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学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使培养的人才真正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4.适应性原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适应经济社会及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三、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
培养具备人文与科学素养,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能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我校本科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基本规格和要求: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2.具备一定人文情怀与科学素养;对主要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有一定了解。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相应的实践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奠定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基础。
4.具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
5.具有较为开阔的国际视野,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流、沟通的意识和能力。
6.具有健康的体魄、坚定的意志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四、学制、学时与学分
1.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标准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3—6年内毕业。
2.实行一学年两学期制,分秋季和春季学期,一学年教学时间为40周,寒暑假12周。
3.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自主选课,一学期内学生选修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
4.学分分为基本学分(理论学分、实践学分)、奖励学分,各专业基本学分为170学分;学分结构必须符合相应专业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基本学分方能毕业;奖励学分只用于评奖评优。
5.每门课程的学分计算以每周授课1学时,修满一学期(不少于16周),考核合格为1学分。
6.各专业理论课程总学分文科不超过145学分,理科不超过128学分。理论学分折算:16—18学时1学分。
7.实践学分包括实验课程学分和实践实训学分。实践学分折算:32—36学时1学分。实践实训总学分文科不低于25学分,理科不低于42学分。国防教育(含军训):1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专业见习:2周1学分;专业实习:8周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8周4学分。
8.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各类比赛(竞赛)、文艺创作,所获成果酌情给予奖励学分。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地州级每篇奖励2学分、省级3学分、国家级4学分;参加地州级及以上运动会、艺术类竞赛和其它专业竞赛获奖,地州级奖励2学分、省级3学分、国家级4学分。奖励学分不包括在170学分中,可用于学生综合考评,也可作为学生其它方面学习能力、素质拓展的证明。
五、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采用模块结构,由通识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课程三个模块组成,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自主学习三大类。
1.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面向各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教育。
通识课程教学内容涵盖了各种主要的知识体系、知识成果和主要知识体系的基本研究方法等。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自主学习课程。自主学习指学生在课余时间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资源平台、图书馆等条件,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学习,旨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激发学习潜能,培养学习能力。
2.学科平台课程
学科平台课程是按照一定学科或学科群设置的课程,着重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拓宽知识面,奠定学生学业发展的基石。学科平台课程分为人文学科平台、理学学科平台、艺术学学科平台、教师教育学科平台等四类。
3.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是某专业核心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重在专业理论、基本规律的教学和实验技能的培养,为学生专业能力构建提供支撑。
专业课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开设,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自主学习课程,学位课程的主要部分包含在专业必修课程中。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1.毕业条件:修满基本学分即170学分,且课程平均绩点≥1.0,可申请毕业。学分结构符合相应专业的要求。
2.学位授予:具体规定按照《普洱学院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七、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1.专业代码、名称
2.专业培养目标
3.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4.学制和学分要求
5.所属学科平台和学位授予
6.专业核心课程
7.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
8.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9.课程设置
10.修读说明
11.专业学位课程修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