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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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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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精神,为保证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普洱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一、目标与任务
精品课程建设,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紧缺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校转型发展总需求。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新需求,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教学改革成果,拟采取招标建设和遴选准入两种方式建设一批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育课程。经过校院两级建设,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的课程教学资源。
二、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建设
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制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并按照学校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特点和要求。建立精品课程“准入”与“退出”机制,由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和遴选、评价标准,分类指导和组织精品课程建设和使用,确保课程教学的高质量。
教师团队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主体,建立和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做好精品课程的建设计划,组织好教师团队建设精品课程,确保课程质量。
鼓励开课单位采取院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报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建设精品课程,实现课程共建共享。
(二)申报与评审
采取遴选准入方式的精品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推荐,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推荐到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审定备案。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及遴选标准,对推荐课程进行评价和会议评审。
对于原有课程中建设基础较好、使用量大、需求面广的课程,以及为满足课程改革需要建设的新课程,可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研究论证,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确定课程选题,采取招标的方式开展课程建设。
(三)共享与使用
教务处组织建设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课程基本资源的免费共享、拓展资源的有条件共享,保证精品课程资源库的便捷获取和使用,满足全校师生的多样化需求。
(四)监督与管理
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精品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精品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五)评价与验收
精品课程建设周期满,须申报验收。校级精品课程向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验收。
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业内专家和学生进行课程评价,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业内专家的评价得分占总评价的60%,学生评价占总评价的40%。
对于期满未通过验收的精品课程,取消该门课程的建设。
三、建设要求
(一)团队要求
精品课程一般应该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应用型精品课程建设团队还应该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三)资源要求
课程应结合实际需要,在学校审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下,以服务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养成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2.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四)技术要求
精品课程建设原则上按照《普洱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技术要求指导性意见》(附件1)完成。应用型精品课程还应符合应用型教育的特殊要求。构建的精品课程在线教学平台应符合《普洱学院精品课程在线教学平台参考栏目》(附件2)。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经费保障
精品课程建设纳入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学校转型发展计划,学校给予资助,资助建设经费10000元。在课程建设方案批准后投入课程建设启动经费,占总经费的5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将后期经费一次性投入。资助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等费用支出。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应给予适当资助,并在师资配备、教学设备投入等方面优先支持。
2.课程认定
校级精品课程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后,给予“普洱学院精品课程”称号。学校对上网后师生反响良好,教学收效明显的课程,通过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为校级优质课程的,给予“普洱学院优质课程”称号,按照《普洱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普院〔2014〕50号文件)给予经费补贴,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鼓励各二级学院投入资金支持精品课程的建设,并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教师积极参与精品课程的培育、建设和使用。学校鼓励并支持条件成熟者,编写课程教材,并按《普洱学院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文件执行。
(二)知识产权管理
教师按照学校教学任务而申报的精品课程属于职务作品。凡申报精品课程,其推荐遴选或公开招标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建设团队在享有课程称号及经费补贴的同时,应根据有关协议,许可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通过互联网免费传播课程基本资源,并拒绝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的商业使用。同时,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学校对符合出版标准的课程资源按照出版协议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明确课程建设团队与学校以及使用者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技术保障
学校信息中心将构建安全、稳定的硬件运行环境和网络通道,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建设具有教、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络教学平台。为了便于教师申报、学院和教师开展精品课程建设,保证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和课程结构及数据的标准性,以便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学校将建设精品课程素材库。信息中心与教务处对精品课程的建设给予技术咨询和支持,并提供技术标准认证服务,对认证合格的课程发给合格证书。
五、成绩管理与认定
课程成绩由期末考试的组织方提供,成绩单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在教学管理平台内录入成绩,提交电子版,输出纸质版,其中纸质版由任课老师签字并加盖开课单位公章。如教学管理平台不能与教务管理系统对接的,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录入学生成绩。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再安排补考,可以申请重修,也可申请只参加下一轮期末考试,对于后者,前一轮在线学习成绩仍然有效。考试作弊者,取消课程修读资格,成绩记零分,学校根据违纪情节,按有关纪律给予相应的处分。
六、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