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双语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时间:2020-09-14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与落实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文件精神,适应经济全球化及教育国际化迅速发展的形势,践行学校国际化办学理念,增强学校办学特色及核心竞争力,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与任务

校级双语示范课程(以下简称双语课程)指非外语专业使用外语传授专业课程内容的教学,教师可根据自身的外语水平、课程性质和学生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等级标准进行建设。根据教材、授课、板书、课件、作业与考试中外语所占比例,划分两个标准等级(见下表)。双语教学应以传授专业知识为核心目的,不能上成学习外语语言的课程,也不能讲授成专业外语课程。

标准等级

教材

授课用语

板书与课件

作业与考试

A

外文

外语

外文

外文

B

外文

双语(外语使用率不低于50%

外文

外文

稳步推进、注重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双语课程建设。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院所设专业课与课程性质,制定本学院的双语课程建设规划,重点培育双语教学师资力量,积极建设双语课程。至十三五末,计划各二级学院至少开设2双语课程。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学科专业的特点、师资和学生情况分类,有计划地实施双语教学,确保课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建设标准

双语课程应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体现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定位,能够促进学生利用外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能力。为推进学校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双语课程应充分考虑国外的课程体系与课程标准,便于与国外高校相关课程的互认和对接。

(一)课程要求。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

(二)师资要求。申报双语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负责人及其主讲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在国外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取得国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原则上同一年度内每位申请者申请的立项数不得超过1项。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要根据课程内容、学生特点及双语教学的需要选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教学,建立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

(四)教材。双语课程应以外文教材为主要教学工具。外文教材既可采用国外原版优秀教材、影印版教材,也鼓励授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结合相关外文资料自编讲义,并在此基础上编写出有特色的、符合学生实际情况、适宜课程教学的校级规划教材。

(五)教学资料。要求编写与课程相关的外文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另可按需编印注释手册等,以便学生更好的理解课程和教材内容。

(六)成绩评定。双语课程学生成绩评定,按照《普洱学院学生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执行。

(七)建设周期。双语课程建设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1)进行,建设期为1年。建成的双语课程应持续向学生讲授,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终结课程的双语授课性质。

(八)课程标准(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学习资料、参考书目、思考题、练习题等课程资源和各教学重点、难点的教学微视频等要求,按照《普洱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执行。

三、建设范围与资助

(一)建设范围  

双语课程的建设范围为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程)均可申报双语课程。外语专业的课程、公共外语课程和专业外语课程,不在双语课程建设之列。

(二)建设资助

学校审批通过立项建设的双语课程,学校给予资助,A类双语课程资助建设经费15000元,B类双语课程资助经费为10000元,此专项经费资助教师用于外国原版教材的购置、相关教学资料的建设以及双语教学法的研究等。编写双语教材可另行申请教材出版费。课程建设经费参照教改项目形式进行管理,立项后可使用总经费的50%。结项验收合格,可报销剩余经费;不合格课程,须对课程建设进行整改,整改后效果明显的课程报销剩余经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课程将终止资助。

项目建设经费属专项经费,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使用,不得挪用、转借或作任何与建设项目无关的用途。

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定合格的双语课程:A类(选用外语教材、全部使用外语板书、讲授、考核的非外语类课程)课程系数为1.4B类(选用外语教材、全部使用外语板书、考核,以外语讲授为主,汉语讲授为辅的非外语类课程)课程系数为1.2见普院〔201450号文件)。

四、项目申请与建设管理

(一)项目申报

项目采取教师申报,二级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进行选拔,获得资助者将由学校发文、签订课程建设合同,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

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双语课程申报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教师只能申请建设一门双语课程。申报教师应具有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以及丰富的专业英语词汇量,需填写《普洱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汇总后填写《普洱学院双语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提交教务处,同时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课程的教学课件、教案和教学大纲。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课程的名单,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普洱学院双语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二)建设管理

学校将加强双语授课教师的校内培训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优先选派教学质量好的双语课程教师出国进修、学习。

学校通过学生评教、专家听课和项目组汇报等方式,统一组织在建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价课程中期建设成效;并根据中期检查结果,调整课程建设资助方案。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总结报告。

信息中心、外国语学院与教务处对双语示范课程的建设给予技术咨询和支持,并提供技术标准认证服务,对认证合格的课程发给合格证书。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根据《项目任务书》的约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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