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云南省学位委员会《云南省审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暂行办法》(云学位[2003]10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2018年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8年需申报新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信息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负责人 |
1 |
理工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周剑云 |
2 |
人文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白健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张丽辉 |
二、申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7年11月15日,新申报新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二级学院成立由本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申请增列学士学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根据《云南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分表》(见附件1)将任务分解进度报学位办。
2、2017年12月15日,相关学院将“申请增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和“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纸质稿(盖章)交学位办,同时发送电子稿至联系人邮箱。
3、2017年12月22日,相关学院对照简况表及自评报告上的内容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并将支撑材料清单交学位办,同时发送电子稿至联系人邮箱。
4、2018年3月1日,相关学院将学士学位评定分委会名单提交学位办。
5、2018年3月10日,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3个专业的“专业简况表”和“专业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对相关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提出意见。
6、2018年3月15日,相关二级学院将3个专业的“专业简况表”和“专业自评报告”进行修改后交学位办,同时发送电子稿至联系人邮箱。
7、2018年3月20日,学位办对3个专业申报材料统一印制、装订。
8、2018年3月25日前,学校学位办向云南省学位办提交申请材料。
三、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要统一认识,对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给予充分重视,严格按照学校安排开展各项工作,并通过自查自评,对专业成立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利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工作。
2、专业自评时,必须认真收集整理能体现本专业优势和特色的材料,并将其作为自评报告的主要附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
联系人:唐秀忠
联系电话:0879-3088781
联系人邮箱:yntxz@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南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分表》
2、《申请增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3、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撰写内容基本样式
4、二级学院申报工作实施方案样式
5、申报专业毕业论文汇总样式
6、申报专业申请增列学士学位申报材料目录清单样式
7、支撑材料文件盒目录样
8、云南省审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暂行办法
9、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士学位管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