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普洱学院2021年“十佳教授”评审会的通知
根据《中共普洱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六个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及时启动评选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复审、推荐、公示,学校拟于2021年7月25日召开评审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名单
序号 |
姓名 |
所属学院 |
序号 |
姓名 |
所属学院 |
1 |
符春焕 |
外国语学院 |
9 |
李春忠 |
教师教育学院 |
2 |
柴树虹 |
外国语学院 |
10 |
舒 梅 |
农林学院 |
3 |
朱 平 |
理工学院 |
11 |
宫润华 |
经管学院 |
4 |
林 灵 |
理工学院 |
12 |
周建红 |
东盟学院 |
5 |
左永平 |
人文学院 |
13 |
李卫红 |
艺术学院 |
6 |
李 莲 |
人文学院 |
14 |
王 芳 |
图书馆 |
7 |
鲍晓华 |
生化学院 |
15 |
叶 敏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刘兴元 |
生化学院 |
16 |
张丽辉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评审时间
2021 年7月25日 10:00-11:30
三、评审地点
和谐楼219会议室
四、评审专家
杨 萍、郑立功、字应伟、段群勇、谭佳吉、单治国、周顺文
五、会议主持
刘兴元
四、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 (10:00-10:10)
教务处处长刘兴元做评审事宜的相关说明。
第二阶段: 由评委组组长主持项目推荐评审(10:10-11:30)
1. 审阅申报材料;
2. 进行打分评价;
3. 汇总统计评分情况并公布专家评审结果。
五、评审要求
1.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根据评审材料客观、公正、独立地给出科学明确的评审意见;
2.主动遵循回避原则,认真检查自己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若存在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主动及时提出回避申请并服从有关安排;
3.严格保守评审工作秘密,不得披露评审工作中的任何信息。
普洱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