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通 知
教通〔2016〕15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普洱学院校园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及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的通知》(云教高〔2016〕17号)精神,响应国家“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号召,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激发大学生自主创新、社会实践的热情,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同时选拔我校优秀选手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总决赛,特举办本校园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体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理工学院牵头承办,招就处、教务处、信息中心、团委、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协办。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邀请校内专家作为评委,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大赛项目要求和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五)“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至4月25日,请务必于4月25日前完成注册。
(二)校级比赛(4-5月)。各高校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并于5月11日前完成校级初赛,按照初赛报名20%的比例遴选参加省级比赛的候选项目。
七、校级比赛流程及要求
1、材料提交:
请各参赛队于5月7日前将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zhouqingsong@126.com。
提交材料应包括:创业策划书(如果有网站的将网站地址写入策划书中)、项目信息表及其它相关材料。
创业策划书必须包含以下模块: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如有实物请附照片进行展示。
2、评审:
评委会对参赛材料进行评议,推荐项目总数的20%参与省级比赛。
八、其他事项
请及时关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了解全国大赛相关信息。
联 系 人:周清松
联系电话:15125699995
邮 箱:zhouqingsong@126.com
附件1:互连网+创业项目信息表
附件2:2016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的通知
教务处
理工学院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普洱学院校园选拔赛
项目信息表
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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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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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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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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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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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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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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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参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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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组别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2.分类为“互联网+”现代农业、 “互联网+”制造业、 信息技术服务、 “互联网+”商务服务、 “互联网+”公共服务、 “互联网+”公益创业。
附件2
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云教高〔2016〕17号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精神,为响应国家“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号召,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激发大学生自主创新、社会实践的热情,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同时为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拨云南省优秀参赛队,特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体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云南省教育厅主办,云南大学承办,云大启迪K栈众创空间、云南启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集团协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大赛项目要求和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五)“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3-4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二)校级初赛(4-5月)。各高校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并于5月1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按照初赛报名20%的比例遴选参加省级比赛的候选项目。
(三)省级决赛(5-6月)。由大赛评委会经过材料复审,推选出参加现场决赛的项目。在云南大学举办省级决赛,并遴选出省级获奖项目。
(四)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七、比赛方式
省级决赛采用两轮淘汰制。具体环节如下:
(一)第一轮:材料复审
大赛评委会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参赛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二)第二轮:现场比赛
要求参赛队伍进行现场路演及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答辩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比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金、银、铜奖数分别为晋级省总决赛项目数的10%、20%、30%。设立高校集体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二)奖励政策
通过校园赛推荐参加省总决赛的团队,原则上各高校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由省教育厅按照重大教改项目给予立项支持。为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对于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云南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九、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交流群:128959118,请每所高校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以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同时,请各高校于4月13日前将本校大赛负责人联系方式(姓名、所在单位、职务、电话、邮箱)发送至指定邮箱(去年已加入群的高校请重新更新信息上报)。
(二)请各高校于5月15日前将学校推荐省级决赛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请及时关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了解全国大赛相关最新信息。
联 系 人:王文婷 赵文静
联系电话:0871-65141426,0871-65123921
邮 箱:916276873@qq.com,1575572789@qq.com
附件:省级决赛项目汇总表
2016年4月5日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