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0-24点击数:

普院教发201933

 

各二级学院:

    为严肃学校考风考纪,加强学校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现对本学期期中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试安排在第11周(11月4日)—第12周(11月15日)进行,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课、考查课的考核。

(二)考试采用随堂考的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80分钟;其他形式的考核时间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二、考试内容要求

(一)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安排本学期相关课程的考试工作,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变更课程考核方式。

(二)本学期开设的通识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必须进行期中考试。

(三)通识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必须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核,请各位任课教师安排好出卷、印卷、考试的时间;对于个别课程性质特殊或采用闭卷困难的,可以采用机考、口试等其他形式进行考核。

(四)涉及需要统一考试的通识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可由开课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申请教室完成安排,考务工作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组织。

三、考务工作安排
(一)各任课教师在11月13日(星期三)前可以到教务处复印试卷,试卷印制完毕,任课教师务必认真检查,确保试卷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无损。

(二)各学院根据学校“三风”建设要求,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闭卷考试的试卷严格按照试卷最新模板命题。

(四)若监考过程中出现学生作弊违纪,请遵照《考试作弊处理流程》处理。

四、考试成绩记录及材料留存

(一)期中考试结束,各任课教师做好考核评价、成绩记录工作。

(二)各任课教师对考试相关材料做好收集、整理、留存工作。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10月24日

 

 

Copyright 普洱学院 教务处,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pexyjw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