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1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2-05-06点击数:

关于拟对1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节第三十条、《普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普院发〔201722号)第三章第六节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其学籍资格。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对以下1名学生“自动退学”的处理意见,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退学决定生效,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56日—2022510

联系电话:0879-3088785


普洱学院

202256



附件:自动退学学生名单

序号

学院

班级

姓名

层次

处理意见

1

生物与化学学院

19级生物班()

司马昊伦

本科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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