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学生学籍预警制度暂行办法

作者:时间:2020-09-14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做好学风、考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功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警对象

因缺旷、违纪、学习成绩等原因接近留(降)级或退学条件的学生。

二、预警等级

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三级预警3个等级。

一级预警:一学期有2门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在补考后仍不及格,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时数达10—19学时、应给予警告处分的学生;或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等因素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

二级预警:累计有3-4门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在补考后仍不及格,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29学时、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

三级预警:累计5门及其以上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30—39学时、应给予记过处分的学生。

三、预警发布

1、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思想(心理)、行为表现等信息进行实时跟踪。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缺旷课、学习成绩滑坡等不良情况,及时提出警示。

2、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应根据《普洱学院学籍管理细则》(试行),对达到累计预警的学生,在学期内逐级预警,超过“三级预警”的,及时将学生情况说明和处分建议报教务处。

3、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根据考勤统计表和学习成绩情况进行查询,对达到预警等级的学生,填写《学籍预警通知书》(一式四份)由学生签字确认,同时向被预警学生及其家长、辅导员发放相应等级的《学籍预警通知书》,及时报教务处复核备案;将《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寄给学生家长。

四、教育、帮助、转化工作

1、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要根据被预警学生的具体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预警学生的教育帮助转化工作,帮助他们制定具体的改进计划和措施,适时安排教师或学生(党员)干部辅导,以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请家长配合学校督促学生认真对待学业。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共同制定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方案,并做好有关辅导工作。对因心理障碍或其他因素影响学习的学生,各学院应及时与学校医务室、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咨询(治疗)联系,提出辅助方案,切实解决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2、辅导员应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并做好记录,了解原因,加强对被预警学生的督促和教育,应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被预警学生,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学籍预警相关材料装档留存

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应按学预警字编号,做好《学籍预警情况统计表》汇总工作;《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回执》各学院留档;《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籍预警情况统计表》适时报教务处存档。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原有学籍预警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普洱学院学生学籍预警通知书

2、普洱学院学籍预警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3、学籍预警学生通知确认单

      4、学院学生学籍预警情况统计表

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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