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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届毕业班2016-2017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考试中心时间:2017-05-02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完成2017届毕业班2016-2017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考核工作,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1、第11周(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前各学院将毕业班期末考试科目(电子版和纸质稿)加盖院章统一报教务处212室吴老师。

2、第12周(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前各学院把2017届毕业班期末考试试卷(A、B卷)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电子版和纸质稿)统一交教务处212室吴老师。

3、第13周(6月2日)星期五,2017届毕业班结束教学;2017年5月31日-6月2日毕业班进行考查科目考试。

4、第14周( 6月5日-7日)安排毕业班期末考试。

5、第15周(6月12日)安排2017届毕业班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详见毕业期末补考安排表)。

考查科目纸质成绩上交时间:6月7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

考试科目纸质成绩上交时间:6月11日(星期日)上午9:30前;

毕业补考纸质成绩上交时间:6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30前;

交教务处214室李其琛老师,逾期录入系统自行关闭;并将未按时上交成绩名单报人事处。

二、期末考试工作要求
1、各学院院长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审核,试卷符合教学大纲程度,题型、题量、难度、广度、分值分布情况。

2、要求同一门课程的A、B试卷难易程度、题型、题量相当,原则上A、B试卷考核内容不能雷同。
3、各学院考查考试科目的考核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认真考核,并将相关材料(试卷、考场报告等)存档备查,对不参加考核的学生以缺考论处并严格登记考勤。

4、各学院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执行并报送相关考试材料,确保毕业班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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