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管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障2017-2018学年教学任务顺利下达和执行,现就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和2017-2018学年教学任务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入2017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对其他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查缺补漏。各学院于17周内将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录入系统,并由教务处审定。
二、各专业录入教学计划、核定计划,并于第18周周三(7月4日)前将各学院2017-2018学年教学任务汇总表(附件1)、2017-2018学年教学任务通知书(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214室。
三、各学院于第19周完成2017-2018学年教学任务的下达、聘任和排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