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院教发(2016)16号
关于组织2016届毕业班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完成2016届毕业班期末教学考核工作,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1、第11周(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前各学院将毕业班期末考试科目(电子版和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教务处212室吴红娅。
2、第12周(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前各学院把2016届毕业班期末考试试卷(A、B卷)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电子版和纸质稿)统一交教务处215室赵老师。
3、第14周(6月3日)星期五,2016届毕业班结束教学;2015年5月30日-6月3日毕业班进行考查科目考试。
4、第15周( 6月6日-8日)安排毕业班期末考试。
5、第16周(6月13日)安排2016届毕业班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详见毕业期末补考安排表)。
6、所有纸质成绩交教务处214室李其琛老师处,逾期录入系统自行关闭,并将未按时上交成绩名单报人事处。
考查科目纸质成绩上交时间:6月8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
考试科目纸质成绩上交时间:6月12日(星期日)上午9:30前;
毕业补考纸质成绩上交时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30前;
二、期末考试工作要求
1、各学院院长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审核,试卷符合教学大纲程度,题型、题量、难度、广度、分值分布情况。
2、要求同一门课程的A、B试卷难易程度、题型、题量相当,原则上A、B试卷考核内容不能雷同。
3、各学院考查考试科目的考核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认真考核,并将相关材料(试卷、考场报告等)存档备查,对不参加考核的学生以缺考论处并严格登记考勤。
4、各学院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执行并报送相关考试材料,确保毕业班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