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补考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8-24点击数:

普院教发〔2019〕21号

各二级学院: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补考安排在本学期第二周——第三周内完成,共有1650人次参加本次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1.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2.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末办理缓考和重修(已登记)手续并备案的学生。

3.根据《普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普院发〔2017〕22号),结业学生自结业之日起两年内可以提出补考申请。

二、考务安排

1.因个人原因无故缺考(考前未有缓考申请)或作弊不得参加此次正常补考,不得参加正常补考的学生(作弊除外)须提交《课程重修、补考申请表》报开课部门审批并安排重修,重修完成后报教务处审核并取得补考资格后才能安排考试。

2.技能课和考查课由考生本人联系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在补考时间内具体安排(注:公共体育课的补考,请各位考生在补考时间内到体育学院联系任课教师安排,详情可到体育学院咨询);其他既有理论考试,又有技能考试的课程(如计算机类课程)由学生本人联系各任课教师在补考时间内安排完成。

3.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末和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普院教发〔2019〕20号)要求,学生在8月16日前亲自登录教务系统完成考试课程补考科目确认工作,考查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确认。各二级学院于8月24日前,再次向学生强调仔细核对补考相关信息并确认,8月26日-8月30日各二级学院进入教务系统完成补考安排,补考时间为第二周——第三周(9月4日—9月12日)。

4.各学院将考试时间和考场准确无误地通知相关监考教师和学生,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二证方可入场考试,证件不齐者请提前办理或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补考学生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按缺考论处。

5.若监考过程中出现学生作弊违纪,请监考教师遵照《考试作弊处理流程》立即处理。

6.此次考试监考教师由各学院指定安排,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请填写《普洱学院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

三、试卷管理

1.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从教务处领取补考试卷,并确保试卷的安全保密、完整无损。

2.各学院考试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试卷检查、核实工作,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命题有误等试卷问题,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试卷。

3.每个考场的试卷必须用一个试卷袋存放,并放入补考科目学生名单,在试卷袋封面注明考场信息。

4.开考前30分钟,各监考教师到相应的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由各学院考试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试卷发放,同时向监考教师发放《补考考生名单》(从补考安排表中筛选打印)、《普洱学院学生补考签名表》、《补考考场情况报告表》、《考试作弊处理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牌(2个),并填写《补考试卷领取交卷登记表》。

5.考试结束后,考务工作小组成员认真清点监考教师交回的试卷,并填写《补考试卷领取交卷登记表》,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改卷教师领卷。

四、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

1.任课教师到各学院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并登记《补考任课教师领卷登记表》。

2.任课教师阅卷后,于9月19日前登录教务系统(网址:jwxt.peuni.cn)登录补考成绩(重修、缓考学生的成绩均需录入),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登录,请与教务处徐庆老师联系解决;补考试卷由各任课教师阅卷后交各学院封装、保管;补考卷面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后,任课教师将打印的补考成绩登记表签名、盖章后于9月24日(星期二)前向学院、教务处各交一份存档,逾期不按时录入和上交纸质补考成绩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名单报人事处。

五、其他

根据《普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普院发[2017]22号)第十九条,经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可以补考一次;仍不及格者,应重修。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审批与重修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向学生通知并强调到位,以免耽误学生重修!

                                             教 务 处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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