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2020学年第2学期2019、2018、2017(本)级学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6-04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完成本学期期末教学考核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

(一)18周6月26日(星期五),本学期课程教学工作结束。

(二)考查课程,安排在19周(62973日)内完成。因教务系统中教学周结束原教学场地即释放,各任课教师随堂考查必须提前登录教务系统申请教室以确保考场,如有问题可联系教务处或开课学院协助解决。在此期间,补课教师一律避开已安排的考试时段和考场,不得影响正常考试。

(三)考试课程,安排在第20周(76日—7月10日)内完成。考试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在此期间,补课教师一律避开已安排的考试时段和考场,不得影响正常考试。

二、考试材料准备、审核、上交工作

(一)16周(612日)星期各学院将XX学院考查、考试科目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送至教务处212胡国磊老师处。

(二)18周(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采用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考查课程试卷(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双向细目表、试卷命题审核表、课程考试大纲(课程考核方案)统一装入命题袋,填写相关内容并经过学院审核后统一交到教务处212胡国磊老师处。

(三)19周(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各学院考试课程试卷(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双向细目表、试卷命题审核表、课程考试大纲统一装入命题袋,填写相关内容并经过学院审核后统一交到教务处212胡国磊老师处。

(四)对于性质特殊的考试课程或考查课程,包括上机课、实验课、技能课、实操课允许考试形式多样化,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课程考试大纲课程考方案(具备详尽的考核评分要点和标准)等考试相关经学院审核汇总统一交到教务处212胡国磊老师处。

三、考试编排

(一)考查课程(62973日),任课教师提前申请原教学场地在原教学时段内如期完成。

(二)考试课程(76日—7月10日),各学院教学秘书于6月30日前通过教务系统完成编排(包括考场、时间、监考教师)并上报。务必从最后一天开始逆向倒推安排,只有1—2门考试课程,必须安排在最后一天。

(三)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76日、7日(周一、周二),请大家避开此时段,从周三开始安排专业课。

(四)监考教师实行交叉监考(详见《期末考试各学院监考交叉安排表》)。

(五)按照《期末考试各学院考场分配表》完成考场编排,不得随意占用其他学院考场资源。

(六)重(补)修学生已修完课程手续齐全各相关学院将此类学生名单统筹归并到正常考试考生名单中,并且尽量避开考生正常考试科目。若出现重修考试与正常考试相冲突确实无法调开的,请报教务处胡国磊老师处备案处理。

四、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学校“三风”建设要求,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召开考试纪律教育主题班会,安排学生签订考试承诺书;召开院级考前考务会,对参加监考和负责考务工作的教师做好培训工作,强调考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求教师按照考试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规范操作,明确考试各环节所需注意事项。

(二)教师严肃、认真命题。试题应无科学性、常识性、原则性错误,杜绝命题的随意性,避免出怪题、偏题、错题;试卷各题分数计算应准确、无误,杜绝多分、少分情况;试卷格式规范等,确保试卷命题的客观性和合理性。教师命题完成,务必认真核查。

(三)各学院考务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审核。根据考试管理相关规定以及试卷命题审核有关要求,认真、细致审核试卷及相关考核资料,结合实际情况,据实填写审核意见。考核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教务处,

(四)考试课程试卷电子版由各学院考务领导小组指派专人统一收齐后交到教务处。

(五)各学院报送的考查和考试科目,应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注:19级学生适用于2018修订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考核方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

(六)学生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正常考试,需要缓考,应在期末考试开始前一周提出申请报批,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缓考与下学期补考一起安排考试,若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参考,则该生须参加重修。

(七)监考教师一经排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监考教师的,应填写《普洱学院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由学院调换安排一名监考教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考点主考(考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换。

(八)各学院须将考试时间和地点准确无误地通知到相关监考教师和考生(包括公共课考生),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考试,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该门课程按缺考论处;各学院提醒遗失证件的考生须提前到相关部门补办证件,以免影响考试。

(九)若监考过程中发生学生作弊违纪行为,请遵照《考试作弊处理流程》加以处理。

(十)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至教务处复印室领取本学院考试试卷。考务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试卷装订,装订之后须检查是否有字迹模糊、缺页、漏页、内容有误等现象,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试卷。

(十一)开考前30分钟,各监考教师到相应的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由各学院考务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试卷发放,向监考教师发放《考生名单》(必须附有详细考生名单)、《普洱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普洱学院考场情况报告单》、《普洱学院考场规则》、《考试作弊处理流程》、监考牌(2个)及草稿纸。监考教师认真填写《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领取交卷登记表》。

(十二)考试结束后,考务工作小组成员须认真清点监考教师交回的试卷,并及时通知改卷教师批阅试卷。

(十三)《普洱学院XX学院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总结》请于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报送教务处212室。

五、考试成绩录入及考试材料整理归档

(一)阅卷完毕,相关教师及时登录教务系统录入课程成绩,截止时间为2020年72224时,逾期系统将自行关闭。

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教务处将安排补考工作,望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并打印,以免影响后续补考安排

(二)根据考试相关管理规定,考试结束,教师还需完成试卷/成绩分析工作:

1. 以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需同时提交试卷分析表(在教务处提供模板上填写)和成绩分析表(从教务系统中导出再填写)。

2. 非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仅需提交成绩分析表(从教务系统中导出再填写)。

(三)7月26日前,各学院结合实际,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完成考试相关材料分析、整理、封装、归档工作。

六、其他

(一)若考试日程与学校新的规定要求相冲突,我们会适时调整考试安排并及时通知各二级学院。

(二)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执行或咨询教务处212室,联系电话:0879308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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