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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报考研究生的工作细则及奖励办法(试行)

作者:时间:2020-09-14点击数:

   为充分调动我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三风”建设,提高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鼓励应届毕业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细则

(一)学校成立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统一协调组织考研辅导工作,设置专用自习教室,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假期专用考研宿舍设置,考研学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教务处组织聘请省内外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专家、教授等到校开展考研讲座、培训,对考研进行专业和学科方向的指导。

(三)各二级学院做好考研思想动员和指导工作,收集本专业考研信息并向考生发布,帮助学生及早选定考研方向、目标。

(四)各二级学院成立考研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学生考研的积极性,主动为考研的同学创造条件,在学生选专业、选课程、选教材、选资料等过程中充分发挥辅导、咨询、鼓励的作用。各二级学院成立专业课程辅导团队,选派优秀的、经验丰富的教师辅导专业课。

(五)成立公共课辅导团队,《公共政治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辅导;《公共英语课》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辅导;《公共高等数学课》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辅导。

二、奖励办法

(一)奖励标准

对各二级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入学的,给予以下奖励:

1.学生奖励

对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提供报名缴费收据(或准考证)及有效成绩通知书的学生每人资助200元。

985高校录取的学生, 凭录取通知书(下同),每人奖励10000元;被211高校录取的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被其他高校录取的学生,每人奖励3000元。

2.二级学院奖励

考研报考率、录取率纳入各二级学院的考核体系,与各二级学院工作经费挂钩。各二级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报考率(以成绩通知书为统计标准)达到本二级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10%的,一次性给予二级学院奖励3000元,每超过全校平均报考率1个百分点,增加学院奖金300元。

985高校录取的学生, 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下同),奖励所在学院5000元/生;被211高校录取的学生,奖励所在学院2500元/生;被其他高校录取的学生,奖励所在学院1000元/生。

3.相关职能部门、公共课辅导部门奖励

参照二级学院执行,奖励总额及分配比例由学校考研工作小组依据贡献大小确定。

4.辅导工作量、课时费按校级选修课标准执行,辅导班班主任津贴按学校标准执行。

(二)奖励申请流程

1.该项奖励6月份集中发放一次。

2.二级学院于每年6月15日之前将应届毕业生考研工作开展情况及考研录取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

3.奖励结果在公示后,通过财务处拨付相应款项。

(三)奖金使用

学生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各二级学院奖金由学院学生考研工作小组研究使用,可用于开展扶助本科生考研的各项工作、奖励考取学生和为该项工作做出贡献的组织者、管理人员班主任、专任教师、指导教师等。

(四)有关要求

考研奖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不得作为各二级学院创收使用,也不得平均分配。学校定期对各学院奖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理使用或没有充分利用考研奖金的二级学院,将取消其次年奖金发放资格。

三、细则与奖励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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